近几年来,部分县区及乡镇的超市、公交车在收钱时,拒绝收一元硬币。问其原因,有的回答说公司财务不准收,不好打理,嫌麻烦;有的回答说一元硬币有假的,不敢收。超市和公交车作为老百姓最直接最频繁进行现金流通的重要环节,不收一元硬币,不但违反了人民币流通相关法规规定,而且误导了市民,在其他交易时都拒绝收,把一元硬币排除在了人民币正常流通范围之外。
《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一元硬币面值虽小,但也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行的人民币。一元硬币虽小,但却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接触最紧密的。商家和公交车不收这一元硬币,不但给老百姓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而且,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违法行为。因此建议:
一、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商家和市民正确认识人民币,正确使用人民币。
二、超市、公交公司等相关单位要重视对财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加强职业规范,提升其业务能力。要认真执行《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再以不正当理由拒收一元硬币,还一元硬币应有的流通地位和流通权利,还老百姓方便。(九三学社旺苍支社 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