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青川支社 黄煌
近几年,不论是走在城市的街道上,还是走在乡村的道路上,总能看见很多打着“老年助力车”的小型四轮电动车。其实这种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代步车”,真正的“老年代步车”是一种医疗器械,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而且是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现在公路上行驶的所谓"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车辆,这些"老年代步车"是一种商业叫法,是部分商家为满足广大老年消费者的需要,而延伸出来的产品。习总书记讲需求,既有大中小城市和广大城镇、农村的需求,既有高收入的白领需求,也有中低收入蓝领的需求,既有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需求,又有各种等级公路和城镇街道上行驶的需求,低速电动车正是各种需求中最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车,这就是为什么这种车如此受欢迎的原因。随着油价不断升高和社会对PM2.5的关注,零排放无噪声、行驶成本低廉的小型电动车正日益受到市民的关注。
这种电动车的发展不应该被限制,习总书记曾说过“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必由之路”,这种低能耗、零污染的交通工具应该大力发扬,但是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和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来制约它,因为目前这种车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实不少:
一是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老年代步车"起步猛、底盘轻,特别容易发生倾斜。刹车构件多采用抱刹设计,比较单薄,零件容易损坏,故障率高,且需要很大的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这对于反应较慢的老年人来说非常危险。同时,这些车辆生产出厂后,没有进行碰撞测试,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对老年人来说不仅不是"福音",反而危险系数极高,根本不适合老年人驾驶。有的老年人还用代步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使儿童也处于危险当中。
二是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目前市场销售的"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按照规定不准上路行驶,也无法取得汽车牌照。然而,部分经销商在销售时往往故意向消费者隐瞒此类事实,宣称车辆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也不需要购买保险,随买随走,交管部门也不会查处,消费者因此陷入认识误区,对驾驶老年代步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认识不足。
三是违章行驶。"老年代步车"的使用者很多没有经过驾驶培训,他们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各种规定不熟悉,对基本的通行规则缺乏了解,导致老年人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发生闯红灯、占用快车道不避让、乱掉头、越线停车、违法乱停放、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四是非法营运,影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个别"老年代步车"以营利为目的,在车站、医院、商场、超市等地区周边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给客运市场造成混乱。车辆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属非法拼(组)装的非法产品,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没有牌照和保险,也没有营运资格,危险性可想而知。更为严重的是,"老年代步车"信息没有纳入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酒后驾驶等行为,乘车人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难以获得赔偿。有的车主在事故发生后,甚至会舍弃价值低廉的代步车逃逸藏匿,给事故的处理带来极大困难。
针对这些“老年代步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一是借鉴欧盟低速电动车分类管理经验,完善产品定义,技术标准生产许可,产品认证、行业管理,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建立低速电动车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产品定义,明确那些是可以营运的、那些是不能营运的、那些是农村道路用的;那种是可以城市交通用的。并且要求制造出来的每一辆低速电动车必须经过专门的质量监管单位检验,才能投放市场,必须做到安全系数高,质量高,性能好,智能化。
二是低速电动车是适合国情顺应民意的新兴产业,我们应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老百姓出行需求,从实际出发,以创新社会管理的思维对产业进行合理引导和管理,将低速电动车列入我国法定的交通工具,纳入公安交通管理系统,车辆管理部门参照机动车登记上户制度适当降低标准,统一登记制发低速电动车牌照和低速电动车行驶证。
三是必须建立一套专门针对低速电动车的使用者的驾驶培训体系,参照汽车驾驶证培训考试体系,每一个低速电动车的使用者,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驾驶证,才能驾驶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最大限度减少因为不懂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不懂驾驶规则等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是开发更多商业模式配套低速电动车发展。一方面必须制定政策将所有的电动车尽快纳入保险行业,特别是可以营运的电动车,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另一方面用于城市的电动车,如何让它更加智能化,因为它的保有量已经很大,开发更多商业服务模式为市民创造更多的方便。
低速小型电动车的发展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任何新生事物都会遭遇“成长的烦恼”,只要我们勇于创新、革新技术、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补齐短板,就能让低速电动汽车的发展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