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广元市委机关支社社员、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赵冬梅,刚刚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其撰写的《胥维益诉广元市人民政府、四川昭钢碳素有限公司行政复议案——职业病工伤用人单位的认定及责任承担》案例,又被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于2019年9月16日公布的《人民法院案例选》2019年第1辑采用。
《人民法院案例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早创办的案例研究连续出版物,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版时间最早、延续时间最长、出版册数最多的案例研究书籍。其坚持“反映审判面貌,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理论,服务审判工作”的编选方针,从一个侧面记载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发展的轨迹,反映了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面貌,展示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成就,在全国法院、社会各界乃至国际上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声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是法研所乃至最高人民法院的品牌性刊物。
附:《人民法院案例选》(2019年第1辑·总第131辑)目录